不僅食品有保質期,家電產品也一樣。《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則》(以下簡稱《通則》)目前已正式實施。《通則》規定,家電生產廠家要對生產的家電產品標明安全使用期限。不過記者日前在走訪賣場時卻發現,幾乎所有在售家電都未見安全期限。業內專家指出,《通則》的發布對行業能夠起到規范作用,對整個行業是有利的,不過當前主要難題在于如何真正落地。

  在售家電

  均未見安全期限

  據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審批出臺的《通則》規定,要求家電和類似用途電器標識內容中要涵蓋安全使用年限。且在安全使用年限內,電器的安全性能必須符合相關規定。家電的安全使用年限是指從消費者購買日期開始計算。

  不過,記者日前走訪朝陽區數家家電賣場時發現,幾乎所有在售的冰箱、空調都未見到“安全使用期限”。值得注意的是,很多品牌的產品甚至連生產日期都標識在偏僻的位置。“我很少關注所買家電的生產日期,也不知道從哪里找到它們。”正在購買家電的張先生告訴記者。

  業內專家對此表示,家電銷售的這種情況較為普遍,很多企業是怕生產日期太直觀影響消費者的購買,從而影響產品銷售。畢竟家電企業的庫存率一直居高不下。

  生產企業

  對新規反應消極

  有調研數據顯示,我國有高達45.3%的消費者不知道家電還存在使用年限,超三成消費者家中還存在“超齡”家電使用現象。對于這些超齡家電來說,其實是存在很大的潛在危害的,不僅對消費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危險,同時也是家中的“電老虎”。

  家電產業研究專家陸刃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,《通則》的出臺將有利于市場規范,對消費者來說也將是購買家電時的一個參考依據,但是當前落地很難,需要一段時間來完善和磨合。

  家電分析師梁振鵬也認為,盡管《通則》已經出臺,但是工商、質檢部門往往沒有按照其規定清查,而企業的自覺性較差,從而導致當下這種“落地難”的局面。中投顧問家電行業研究員任敏琪分析稱,“落地難”與政府對家電行業的監管不嚴是分不開的。此外,還與使用期限標識影響產品銷售有關,這容易導致生產企業的消極抵制。

  《通則》相關細節

  尚需完善

  消費者往往知道過期的食品不能食用,卻忽略“過期家電”也是一樣的道理。目前,我國有大量超齡家電,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和環境污染,此種現狀亟待改善。像電視機超過安全使用壽命,電視的輻射也會增大,容易引起顯像管爆炸。過于老舊的冰箱,制冷劑容易泄漏,污染環境,危害健康;超齡洗衣機會經常出現滲水等小毛病,嚴重時還會漏電。

  任敏琪認為,《通則》的發布很大程度上是想管理超齡家電。但《通則》目前的實施還存在著一些問題。這首先應該加強相關政府部門對家電使用期限標識的監管,這樣可以引起家電企業的重視。此外,進一步完善《通則》相關細節,使《通則》具有更好的可執行性。

  在梁振鵬看來,解決“落地難”好的辦法是從政府相關部門出發。政府部門應該出臺強制性措施,加大市場的監管力度,嚴懲違規行為。這樣一來,將使得整個家電市場更加透明、規范。

  商報記者 陳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