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任何爭議都需要“對事不對人”,不能因為Bug而激化了雙方的矛盾,影響團隊凝聚力。
2.有很多初級軟件測試人員提交的Bug單流轉到開發人員那里后,開發人員看不懂。原因在于測試人員提交的Bug單沒有描述清楚,這是一個非常常見的現象。測試人員提交的Bug單一定要描述清楚,并需要有充足的依據和理由。
3.如果Bug單寫清楚了,但開發人員還是不愿意修改的話,可以找一個合適的時間,心平氣和地與開發人員溝通,說明此Bug對產品質量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,測試人員在溝通過程中不能意氣用事。
4.經溝通后,如果開發人員還是不愿意修改的話,當然開發人員不修改也有他們的原因,那么此時可以向測試經理匯報這一情況,由測試經理出面解決,或是由測試經理召開Bug評審大會,開發人員、測試人員、產品經理三方人員參與,有時也包括項目經理,共同定奪。
5.有些初級軟件測試人員把Bug提交到開發人員那后,經過開發人員的各種解釋,就會同意開發人員的意見,也認為這確實不是一個Bug,從而忽略這個問題,這也是經常發生在初級軟件測試人員身上的事情。這就要求測試人員提交Bug的過程要有原則性,這也是作為一名合格的測試人員重要的特征之一,對待問題需要堅持原則。
6.測試人員應和開發人員面對面或通過電子郵件、電話等方式保持密切溝通,共同協商和處理Bug,以減少兩者間的隔膜,增加測試人員與開發人員之間的信任和了解。直接溝通也應貫穿到產品開發、測試的每個環節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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